上海正高级经济师职称直接落户上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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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级经济师职称直接落户上海社保要求:高级职称落户的社保要求高级职称的社保要求是非常明确的:两倍以上社保。别问为什么交最低社保的高级职称无法落户,因为达到这个级别的人,在社会中的收入应该达到什么水平,人社局心里有数。达不到这个收入水平的高级职称,工作单位偷税漏税或者偷社保的概率比较大,并不属于上海需要引进的人才。
上海市正高级经济师职称:评审程序(一)申报阶段: 1.个人申请。符合申报条件的经济管理专业人员,可向所在单位提出正高级经济师的申报申请。 2.单位提名公示。用人单位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进行考察审核,按照本单位工作需要及岗位设置情况,结合申报人的业绩情况提出考核人选名单,经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,将个人申报材料提交系统评议。 3.系统评议推荐。各主管办局、有关集团公司、区组建推荐小组,按照隶属关系在总量控制范围内对申报人进行评议推荐,并提交书面推荐意见。非公企业和组织由注册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负责组织推荐,或由所在区按行业分类委托相关学科组代为推荐。 4.网络申报。申报人按当年评审通知的要求,在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进行网络申报注册,并上传相应申报材料(含单位考核、系统推荐意见等)。正高经评委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并会同主管部门审核申报资格。对资格审核通过的,发放受理号。 5.材料提交。取得受理号的申报人,按照当年度正高级经济师评审通知规定的方式提交书面材料,书面材料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由所属系统(委办局、集团公司、区)集中送各学科组。
通过申报并完成材料提交的,方可进入评审阶段。(二)评审阶段: 1.申报材料及论文鉴定。各学科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论文进行学术性鉴定,提出鉴定意见。 2.学科组评议。各学科组对申报人进行面试,依据评审标准对申报人是否达到任职条件进行评议,并提出意见。 3.正高经评委会评审。正高经评委会按照评审标准审核申报对象的材料,重点对学科组的评价意见进行综合评议,并通过投票表决产生评审结果。(三)结果确认阶段: 1.公示。正高经评委会表决通过人员名单,由正高经评委会办公室在本市职称服务系统网站公示。 2.确认。公示无异议的,由正高经评委会办公室下达评审结果通知。评审结果信息可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查询。《正高级经济师职称电子证书》,申报人可在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的个人申报页面(或相关网站移动端,如上海人社 app)自行下载。 3.归档。《评审结果通知》《职称评审申报表》等材料,申报人应及时督促有关单位,做好材料归档。职务聘任申报人在取得正高级经济师职称后,事业单位应根据岗位设置情况,按相关政策和规定程序进行聘任;企业根据单位规定,本着与岗位聘用相衔接的原则自主聘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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